直系供养亲属包括以下人员:
父母: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子女: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祖父母:
包括生祖父母、养祖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祖父母。
外祖父母:
包括生外祖父母、养外祖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外祖父母。
孙子女:
包括亲生子女的孙子女、养子女的孙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孙子女。
外孙子女:
包括亲生子女的外孙子女、养子女的外孙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外孙子女。
配偶:
即丈夫或妻子。
兄弟姐妹: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此外,对于供养直系亲属的范围和条件,还有一定的要求,例如:
祖父、父亲或丈夫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祖母、母亲或妻子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
子女、弟妹需未满16岁,或虽满16岁但仍在上中学或职业中学学习,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这些规定旨在明确哪些亲属有资格被认定为供养直系亲属,并确保供养条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