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所监视,也称为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该措施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 不得离开其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且对其行为进行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这种措施旨在确保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同时尽可能减少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自由权的侵犯。
具体而言,监视居住可以适用于满足取保候审条件但无法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执行监视居住的任务通常由公安机关负责,可以在犯罪嫌疑人的住处执行,如果无固定住处,则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虽然监视居住是一种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允许被监视居住者在居住期间享有一定程度的生活自由,但其活动范围和时间都受到严格限制,并且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和监控。
综上所述,居所监视是一种在刑事诉讼中为了确保司法程序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强制措施,通过限制被监视居住者的自由来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