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危通知书是在患者病情严重、生命体征不稳定、治疗效果不佳、存在严重并发症或突发紧急状况时,由医院发出的医疗文件。以下是具体的情况:
病情极其危重:
例如晚期恶性肿瘤广泛转移、多器官功能衰竭。
生命体征不稳定:
如严重低血压休克、呼吸衰竭、血氧饱和度低。
治疗效果不佳:
如重症肺炎使用多种抗生素治疗后病情仍恶化。
存在严重并发症:
如糖尿病患者并发酮症酸中毒、昏迷等。
突发紧急状况:
如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心脏骤停,经抢救无效。
老年人疾病:
心脏病、高血压、冠心病、脑卒中等。
婴幼儿高烧:
引起肺部感染等并发症。
外伤:
交通事故、高处坠落等导致颅脑或脏器受损。
大出血:
产妇或意外受伤流血不止。
其他:
如孕产妇突发大出血、慢性疾病急剧恶化等。
病危通知书需要由经治医师与患方共同确认并签名,以确保医疗行为的合法性和及时性。在紧急情况下,若法定代理人、近亲家属或关系人无法即时作出决定,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员或授权负责人可以代替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