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旁听证的办理方式如下:
携带身份证件 :公民可以携带身份证件前往法院申请旁听。这是申请旁听的基本要求,以便法庭进行身份核对和安全检查。申请方式:
旁听公民可以通过申请的方式旁听民事诉讼案件的开庭。法院会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或者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发放旁听证,但应当优先安排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旁听。
自助服务与人工办理:
有些法院提供自助服务区的自助终端机办理旁听证,如果无法自助办理,可以到诉讼服务中心1号窗口人工办理。
旁听注意事项
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法院可能会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或者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发放旁听证。
下列人员不得旁听:证人、鉴定人以及准备出庭提出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人;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其他有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旁听人需持旁听证入场旁听,且不需要预约,但需注意法庭场所和参加旁听人数等情况。
未成年人旁听:
未成年旁听证通常由法院或者有关部门负责办理,家长或监护人需要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向法院或者有关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未成年人的身份证明、家长或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法院受理案件的相关文件等。申请材料提交后,需要等待相关部门审核和审批。
建议提前准备好身份证件,了解并遵守当地法院的具体规定,以确保顺利申请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