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贴现是指 持票人在票据未到期前,为了获取资金,将持有的未到期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或短期债券转让给银行或贴现公司,提前获得票据到期资金的行为。贴现的本质是一种短期融资行为,通过这种方式,持票人可以提前收回垫支于商业信用的资本,而银行或贴现公司则通过与商业信用结合的放款业务获得收益。
具体操作上,持票人需将未到期的票据背书后交给银行,银行根据票面金额扣除从贴现日至到期日的利息后,将剩余资金支付给持票人。贴现期限通常较短,一般不超过6个月,且可贴现的票据必须是已经承兑的未到期商业汇票。
票据贴现可以分为三种:
贴现:
客户(持票人)将未到期的票据出卖给贴现银行,以便提前取得现款。
转贴现:
商业银行在资金临时不足时,将已经贴现但仍未到期的票据,交给其他商业银行或贴现机构给予贴现,以取得资金融通。
再贴现:
中央银行通过买进商业银行持有的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商业银行提供融资支持的行为。
票据贴现既是一种票据转让行为,又是一种授信行为。金融机构通过接受汇票而给持票人短期贷款,汇票到期时,银行无条件兑现汇票,金融机构就能通过收回汇票金额而冲销贷款。如果银行到期不获票据付款,则可以向汇票的所有债务人行使追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