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拆房的原因可能包括以下几点:
被拆迁方不配合拆迁工作
被拆迁方可能因为自身原因不愿意配合拆迁工作,并且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拆迁方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申请执行强制拆除。
拆迁方追求效率
拆迁方可能认为要得到每一户被拆迁方的同意并依法解决拆迁引起的纠纷过程繁琐、漫长,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较多,因此选择直接进行强制拆除,虽然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但胜在方便快捷。
节约拆迁成本
有些无良拆迁方为了节约拆迁的成本,选择直接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强制拆除,这是一种既直接又有效的方法。
拆迁补偿不合理
暴力拆迁的产生原因之一是相关赔付不合理,国家规定的款项出现私吞现象,或者开发商不能给予合理的条件,导致居民拆迁后可能失去居所。
缺乏有效的利益诉求渠道
现行规范拆迁行为的立法不到位,拆迁群众缺少及时有效的利益诉求渠道,导致一些居民在面临拆迁时无法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开发商的强势行为
个别开发商为完成拆迁任务,不惜对所谓的“钉子户”停水、断电,甚至威胁、恐吓,强行拆除居民房屋。
政府责任规避
一些政府为规避行政违法的责任,将拆迁工作委托给一些组织或企业“实行包干制”,将拆迁任务直接“包干分解”,甚至给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执行人员,这种征迁方式成为滋生各种野蛮拆迁、暴力拆迁事件的重要原因。
城市规划调整或土地开发
城市规划调整、土地开发等过程中,政府或其他相关部门可能会通过强制拆除房屋来推动经济发展或提高城市面貌。
综上所述,强行拆房的原因多种多样,涉及法律、经济、社会等多个层面。为了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有必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保障被拆迁群体的合法权益,同时提供有效的利益诉求渠道,确保拆迁过程的合法、公正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