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三)项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将罚款200元,记3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新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