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的一年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因此, 离职后的一年内是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超过这个期限,劳动者将失去通过仲裁途径维护自己权益的机会。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劳动者在离职后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并在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以免因时效问题影响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