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犯群殴带刀的拘留时间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如果是刑事拘留,最长不超过37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综合以上法律规定,初犯群殴带刀的拘留时间一般为 十日,如果情况复杂,可能会延长至 37天。如果构成刑事犯罪,则会被逮捕并可能判刑;如果只是治安处罚,则最高拘留时间为 十五日。
建议:
如果涉及刑事犯罪,应尽快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自身权利和案件进展。
如果属于治安处罚,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律师,了解具体的处罚情况和后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