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中包括的民事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人身权
人格权: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
身份权:配偶权、亲权、亲属权等。
财产权
物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
债权: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侵权行为之债等。
知识产权: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
继承权: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其他权利
抗辩权:抗辩请求权或否认他人权利主张的权利。
请求权: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支配权:包括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
这些权利构成了民事主体的基本法律保障,确保个人和法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