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陪护工资的标准如下: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
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
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
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治疗期间的护理费:
按护理需要的人数计,给每人每月开工资,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直到一个治疗期结束。
住院期间的陪护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按日计算。
此外,也有标准规定完全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为每人每月800元,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为每人每月600元,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为每人每月500元。
综上,工伤陪护工资的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上述标准提供了不同情况下的计算方式,但实际金额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调整。建议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工伤保险机构,获取最准确的信息。